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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追捕下的古瑞明案


國民黨蔣政權對於二二八事變的報復,並沒有因為高等法院在一九四七年八月間宣布處理結束而結束,對於參與者的追捕行動,一直到四年後還持續著,而且有人因而遭到槍決。

  一九五一年八月十日被搜捕到案的古瑞明等十五人,就是非常典型的案例。

  二二八事變期間,台中市勇敢、有自覺的青年自動自發地組成了『二七部隊』,對抗登陸台灣進行報復性屠殺的蔣政權部隊。古瑞明就是擔任『二七部隊』部隊長副官古瑞雲的弟弟,當時也跟著台中建國工藝學校學生隊集體加入該部隊。

  『二七部隊』在蔣政權的部隊進入台中市之前,為了避免台中市人受累,撤退到台中縣山區,與蔣政權部隊有過幾次漂亮的伏擊戰,後來因為彈藥和物資短缺而解散,所有參與者遂被蔣政權先後以不同的罪名逮捕。

  古瑞明在逃亡了三年多之後,一度潛往香港,原本計劃與早已到達香港的古瑞雲一起前往中國,但是,古瑞雲勸他回來台灣,再找機會繼續為台灣人民奮鬥,沒想到他由香港回台灣不久,就被蔣政權的特務逮捕。

  特務在他家搜出一把手槍,這把手槍是古瑞雲擔任『二七部隊』副官期間的佩槍,他們兄弟分頭逃亡,卻在竹山不期而遇,當時,古瑞雲已經準備跟謝雪紅、楊克煌逃離台灣,所以,就把槍送給了他。

  特務根據這項『證物』,以及是在山區逮捕古瑞明的事實,便編了一個他們企圖建立『八仙山軍事武裝基地』的罪名。

  同案被捕的黃金島回憶指出:「憑良心講,我被判刑時還不知道八仙山在哪裡,更遑論那裡有什麼武裝基地了,後來才知道這個山在埔里。我在審判中要求帶我去看一下這個基地,他們當作沒聽見,就判了我死刑。」

  黃金島也是『二七部隊』的要角,擔任警備隊隊長,部隊撤退到埔里以後,幾乎都是由古瑞雲在指揮調度,他和古瑞雲並肩作戰,曾率領警備隊扼守烏牛湳,打了一場轟轟烈烈的『烏牛湳之役』。

  古瑞明被捕後,許多與『二七部隊』有關或與古瑞雲有過交往的朋友相繼被捕,其中,有一位丁保安,是在自己的結婚宴席上被捕,特務把他拷打四天四夜,打折了腰骨,又用強烈燈光照他的臉不讓他睡覺,以至患精神分裂症,出獄後長期服藥。

  特務還曾向丁保安的父親敲詐勒索,要他以數百萬台幣保釋,丁父悲憤至極地嚴詞拒絕,特務們惱羞成怒,竟暗中放火將他家房屋燒成灰燼。

  丁保安在日治時代曾參加古瑞雲等人組織的『反日研究會』,搞反日活動,事情敗露時,曾遭逮捕。二二八事變期間,就讀台中商業學校,後來逃到中國,就讀暨南大學,在上海遇見剛抵達上海的古瑞雲,古托他捎口信,向家人報平安。未料才回台灣不久也被捕了。

  特務給他扣上的莫須有罪名是「暨南大學中共支部派來與台灣地下黨聯絡」。出獄後申請前往日本,就讀於東京大學,完成博士課程,後來入了日本籍。

  另有一位潭子人叫林西陸,是霧峰林家的分支。國民政府北伐時期,他曾前往廣州投考黃埔軍校,因誤了可其未能如願,後來投奔武漢國民政府,汪精衛變節後,才回來台灣。

  他在三十年代文化協會時期,就與謝雪紅交往頻繁;戰後那一年,他們共同在台中成立『台灣人民協會』,幾乎網羅了日治時代的農運、工運領袖,林西陸擔任理事。後來並曾合辦台中建國工藝學校。

  二二八事變之前,林西陸曾擔任『和平日報』副經理。他被逮捕時已經五十三歲,在特務機關受盡苦刑,但始終不肯吐露任何口供,特務竟然用鉗子拔掉他所有門牙。

  這個案子共有十五人被捕。被判為主謀的古瑞明,二審維持原判,在一九五四年七月二十七日遭槍決。黃金島在二審時由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坐了二十四年的牢才假釋出獄。

  同案其他被捕者的刑期如下:
  陳光雲(二十九歲,彰化)處無期徒刑。
  黃欺鎰(二十五歲,南投)、王潮漳(二十五歲)、賴錦聰(二十四歲)等三人,各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陳忠耀(四十二歲,廣東),處有期徒刑七年。張錦春(二十八歲)、劉明桂(二十四歲)、林西陸(五十三歲)等三人,各處有期徒刑五年。
  張省三(二十九歲)、丁保安(二十九歲)、廖慶祥(二十五歲)、張菬燄(二十五歲)、王博卿(四十歲,台南)等五人,各處有期徒刑二年。
  古文奇(三十歲)判處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