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團體對美國總統大選的影響


/徐琳


 正當布希與柯瑞兩大競選陣營的競選廣告在電視熱播時,人們發現美國民間有一群獨立的政治倡導團體(political advocacy group)也毅然投入日益白熱化的總統大選,紛紛在電視廣告中擲下重金,為自己支持的候選人搖旗吶喊。

 到2004年5月止,布希與柯瑞的兩大陣營一共已經募得了約1億4千萬美元。但比起一些獨立的民間倡導團體,驢象兩黨的募款金額仍是小巫見大巫。這些倡導團體已經從美國選民手中募得約1億8千3百萬美元。

 「麥肯恩-法因高爾德募款改革法案(McCain-Feingold campaign finance law)的實行讓以往捐給政黨作競選活動之用的錢流向這些獨立的民間倡導團體,使他們在大選期間益發活躍。」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Pensylvania)附屬研究機構「事實監測(FactCheck.org)」的專案負責人布魯克斯‧傑克遜(Brooks Jackson)分析道。

 由於這些倡導團體雖然依法不能與任何政黨團體有關聯,但他們製作的廣告卻是毫無保留地支持或攻擊特定的政黨候選人,使得他們成為選舉期間政黨以外的競選團體,而他們推行的廣告不僅十分有煽動性,也成為「事實監測」機構以放大鏡仔細檢驗的對象,就怕這些廣告錯誤的訊息影響選民投下他們神聖的一票。

 倡導團體競選廣告之一:布希把白宮變成企業總部! 

 廣告代言人:喬治‧布希寧願給予安隆(Enron)更多新的減稅優惠,卻不給養老基金更多保障;他不給老年人在買藥時享受更多優惠,卻簽署了一項可以帶給藥商數十億美金利潤的醫療保障方案;布希不去打擊企業的貪污腐敗,卻在沒有招標的情況下,給一家對駐伊美軍超收燃料和食物費用,名為哈利波頓(Halliburton)的公司政府合約;喬治‧布希:一個把白宮變成企業總部的總統。

 分析:這個廣告是由著名的左翼團體「媒體基金(Media Fund)」所出資的。該組織的負責人哈樂德‧伊科斯(Harold Ickes)是克林頓時期白宮的副幕僚總長,而負責廣告製作的鮑勃‧奈普(Bob Knapp)曾為克林頓和高爾製作過競選廣告。

 「他們在短短30秒鐘的廣告內放了這麼多不實的訊息,實在不容易!」布魯克斯‧傑克遜如此評論道。首先,布希其實替養老基金作了些事,因為他簽署了一項養老金改革法案,而這項法案解決了不少在安隆醜聞案爆發後暴露出的養老金制度的問題。

 此外,有關布希沒有打擊企業貪污的指控也不正確。在布希執政期間,企業主管因貪污遭到起訴的案例是一波接一波,至今總共有250人遭到起訴,其中包括20名安隆的主管。

 倡導團體競選廣告之二:柯瑞是人民的總統嗎? 

 廣告代言人:參議員約翰‧柯瑞(John Kerry)的髮型要價$75美元;出自名設計師的襯衫要價$250美元;柯瑞的42尺長的遊艇要價100萬美元;其4棟豪華別墅和麵海的房子要價超過3千萬美元。

 又是一個來自麻塞諸塞州,自稱是「人民的總統」富有的自由派精英。

 分析:這個廣告由保守派團體「市民聯合(Citizens United)」所贊助。這個廣告有事實,但也有引發爭議之處。首先,柯瑞從未聲稱他是「人民的總統。」事實上,他曾在他的競選廣告中提及他富裕的成長背景,說他的背景反而使他擁有特殊的責任感。但廣告中有關他的財富的描述是正確的,雖然大部分他的房子是在他妻子的名下。

 「有趣的是,在美國你經常聽到民主黨人士抱怨有錢人太有錢,這場大選反而顛倒過來了,」布魯克斯‧傑克遜評論道。他言下之意,頗有譏諷共和黨人有「五十步笑百步」之嫌。

 背景:麥肯恩‧法因高爾德募款改革法案

 麥肯恩‧法因高爾德競選改革法案(Bipartisan Campaign Reform Act,BCRA),是由共和黨參議員麥肯恩(John McCain,亞利桑那州)和民主黨參議員法因高爾德(Russell Feingold,威斯康辛州)共同起草、推動,布希總統于2002年簽署通過的。此法案引發爭議之處在於,它提高了個人捐款──即所謂的「硬錢(hard money)──的上限,但禁止政黨募集和花費所謂的「軟錢(soft money)。」這樣的軟錢以前都是被政黨用來支付政黨活動(party buidling)和議題廣告(issue ads)的費用,可是由於這樣的募捐毫無上限,定義模糊,在有心人的操作下,成為掩飾利益團體大筆政治獻金的最佳藉口。

 然而,反對此法案的人認為,政黨在競選時推出議題廣告,宣揚候選人的理念,本就是選舉的真諦,是理所當然的事,如今這項法案禁止候選人這麼做,是剝奪他們發表政治言論的自由(freedom of political speech),也是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精神。

 此案被共和黨參議員(Mitch McConnell ,肯德基州)以違憲為由告上法院,但被美國最高法院於2003年12月駁回。如今該項法案也因為11月將至的美國總統大選而再次成為眾人矚目的焦點。(Washington Observer weekly,第25期)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4.07.15

最近更新目錄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