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陷總統如何善後?


/2004.02.06 南韓《朝鮮日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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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韓)大國家黨議員洪准杓作為「盧武鉉總統方面隱瞞1300億韓元」的證據公開了存單複印件,但公開不到一天,這張複印件就被證實是偽造的。 

 洪准杓6日還要求對資金的來源進行調查,他說「1300億韓元的賬戶不是真的存在嗎?」但是,他提出的重要證據卻被證實是偽造的,因此他的這一主張大大失去了說服力。金融專家表示,如果購買了100億韓元存單,這就是機構投資者,就不可能是秘密資金。 

 事已如此,洪准杓應承認自己的錯誤。如果洪准杓的主張屬實,他就能推倒現政府。因此,洪准杓事前應對該存單複印件進行徹底的驗證,並做好對錯誤負責任的心理準備。

 但他根本沒有向發行銀行方面核實存單複印件的真偽。也就是說,連基本的確認程序都沒有進行。他所公佈的存單曾在去年10月被警方確定為是假存單,但他居然公佈該存單,這實在是令人哭笑不得。洪准杓曾是檢察機關暴力犯罪部檢察官,從這一資歷來看,洪准杓不負責任的行為甚至達到了令人無法想像的地步。

 無論是洪准杓還是大國家黨,如果無法證明自己的主張百分之百正確,就應承認錯誤並道歉。政府和有關金融機關也應該為阻止沒有根據的疑惑擴散,對資金的來源和性質做出具體的解釋。

 在野黨議員為打擊政府而不擇手段是衆所周知的,但也曾有過在野黨議員的主張最終被證明為事實,從而改變歷史的先例,例如「4000億韓元對北秘密匯款」和「全鬥煥盧泰愚秘密資金」案件等。

 但甚至未經最基本的驗證程序就盲目揭露,只會受到濫用豁免特權的批評。如果說是豁免特權導致了日益低劣、低水平的暴露行為,人們有可能會主張,像不逮捕特權一樣應該限制豁免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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