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多年前,美國人民在他們的祖國殖民統治多年後,決定獨立建國。當時的英國是世界最強大的國家。而且,這個世界上,還沒有一個被殖民的人民膽敢起來反抗母國。美國的獨立就像以卵擊石,成功的希望極為渺小。
美國人民不僅在史無前例下,追求獨立;而且,他們認為要脫離母國的殖民統治一定要光明正大,公公然然地說出他們要獨立的理由。於是,美國的建國者向全世界宣佈『獨立宣言』。
美國的獨立,對美國人民來說,是一個偉大的挑戰(challenge),是一條不歸路。他們認為美國的獨立是不能妥協的。
在獨立戰爭中,美國的民兵連連地戰敗在祖國的正規軍手下,英國也曾經好幾次要美國人和解;但是,美國人拒絕了,美國人奮勇地接受挑戰,憑著他們堅定的意志,堅信他們獨立的理念成功了。
美國的獨立不是在妥協、和解下達成的。美國的憲法被人稱為是一個偉大的妥協(A Great Compromise),美國獨立後,國窮民困,獨立不久,美國就發生了人民叛變的事件(Shays’Rebellion)。這個事件加速促成美國憲法和聯邦政府的成立。
美國的建國者,分別從十三州聚集在費城,商討憲法的制定和聯邦政府的體制。對一些事情,他們有相同的看法,對另一些事情,他們卻有極端激烈的不同意見,在許多重要的問題中,大州和小州的衝突最為錯綜複雜,因為這個衝突,美國的憲法甚至面臨流產的危機。
麥迪生(Madison)認為聯邦政府是民有(derive the government directly from the people)而不是州政府的組合。他贊成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但是,這種民主制度得不到小州代表的同意。他們提議一州一票,才不會大州吃小州,制憲會議陷入僵局。現在,美國國會的參院和眾院制度,就是這個大州和小州衝突的妥協的結果,因為這個妥協,美國的憲法才能順利產生,美國的建國就在這個偉大的妥協下產生了。
民主政治的實行,一方面要尊重每個人的意見,一方面也要學習妥協不同意見的藝術。如果每個人都堅持自己的意見,而缺少妥協、和解不同意見的藝術,我們就無法實行民主政治。
台灣人民追求民主,也學習妥協的藝術。我們充滿了妥協、和解的心態。如果有人堅持原則而不妥協,就會被人批評為不識時務。我們必須分辨什麼事可以妥協,什麼事不可以妥協。民主並不是什麼事都可以妥協,更不是不分是非的和解。
台灣人民必須堅持民主的原則,不能妥協。民主與封建無法和解。民主的認識實行,對台灣人來說,是一種挑戰,而不是封建的妥協。
在台灣人民對民主的運作和誤解妥協的應用中,最令人痛心的是,對台灣獨立的妥協。因為中國堅決反對台灣獨立,美國不支持台灣獨立,台灣人民不敢公然地、光明正大地追求獨立。台灣獨立是只能作,不能說的「暗獨」。
在國民黨的白色恐怖戒嚴統治下,我們不能在台灣公開地提倡台灣獨立的理念。當時,不僅在台灣或在美國的台灣人害怕聽到、看到「台灣獨立」。但是,我們還是用「台獨」來提倡台灣獨立的理念。
現在,台灣沒有戒嚴法,也沒有黑名單,實行民主政治,我們自己卻放棄提倡台灣獨立的環境和時機。我們認為「台獨」已經是過去式。台灣獨立是過時的名詞。台灣獨立是一個不再有效用的萬靈丹。甚至,我們把「台灣獨立」看成選舉的絆腳石。
在沒有堅定共識的台灣獨立的理念,我們有各種不同台灣獨立的看法。我們把揭破國民黨反攻中國大陸的騙局當作台灣獨立的理念。有的人認為只要台灣是一個不同於中國的政治實體,就是台灣獨立。現在,更多的人認為,台灣人民可以選舉『中華民國』總統,台灣人的政黨執政,就是台灣獨立。這種台灣獨立的看法,表示我們沒有獨立建國的理念。但是,一些自稱一生奉獻台灣獨立的台獨人士也持有這種看法,他們的建國理念在那裡?
台灣獨立不是放棄反攻大陸的『中華民國』。台灣獨立不是台灣不同於中國的政治實體。在中國歷史裡,有很多時期,同時有幾個不同的政治實體存在。但是,這些不同的政治實體並不就是不同的獨立國家。台灣獨立更不是選舉總統,對『中華民國』背書(endorsement)。台灣獨立絕對不是中國的缺席統治(by default)。中國沒有統治台灣,並不表示台灣獨立。
台灣還沒有獨立建國。任何認為台灣已經獨立的看法,都是對台灣獨立的妥協。我們一定要以堅定的獨立理念達到建國,我們不能貪圖一時的假安定和為了選舉的勝利,對台灣獨立妥協。
我們一定要公公然然、光明正大地宣佈台灣要獨立。我們一定要讓全世界的人知道,台灣只有脫離中國,才可能建立一個人權、民主、自由的台灣國。台灣的獨立和美國獨立一樣是一條不歸路。因此,台灣獨立不能妥協的也無法和解,台灣的建國也和美國的建國一樣,可以根據民主的原則,在妥協下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