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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案:姑息只能養奸、自衛不是尋釁


/台獨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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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台灣公民李明哲於今年3月19日遭到中國不法拘禁至今一事,台灣獨立建國聯盟認為,此案的本質,乃是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是中國意欲對台灣施壓,所犯下的政治綁票案。

 眾所皆知,自從蔡英文總統拒絕承認中國與中國國民黨共同虛構的九二共識之謊言時起,縱使蔡總統在台灣地位問題,甚或在推動台灣獨立建國方面,少有著墨,僅是消極地拒卻中國併吞台灣主權的野心,中國仍不滿意。

 儘管蔡政府為了區域安全穩定,釋放善意,換來的卻是中國層出不窮的屈辱:除了在各種國際場合,持續加強對台灣的打壓外,更斷絕所有台灣與中國間的官方往來;從官方屈辱進而威脅台灣人民的人身安全,李明哲案即是一例。

 中國將過去與台灣簽訂的各項人身自由保障協議棄之不顧,也完全違背了其自己的刑事法律程序,漫長的黑箱關押,更凸顯本案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是中國一連串壓迫台灣的舉動之一,從外交圍堵到侵害台灣人民的基本權利。

 簡言之,中國藉由屈辱台灣,意欲塑造蔡政府無力處理兩岸事務的形象,分化台灣人民對其執政之信任度,進而利誘或逼迫蔡總統接受其一個中國的政治勒贖。在此提醒中國,李明哲案不會是對蔡政府的屈辱,是中國對所有台灣人民的屈辱。

 因此,蔡政府在此情況下,只要一退讓,非但無法成為李明哲的救援者,必將成為中國不斷勒贖的肇端。故不被國際承認的台灣,只能在國內提供家屬必要的協助,透過與國際人權救援組織合作,迂迴行事,而非透過正常外交關係處理。

 台灣這個處境並非不可理解。台獨聯盟也早已指出,從中國的對台口徑歷史來看,中國僅僅在台灣成為中國轄下的一個行政區時,才會感到滿意,其他任何選項(台灣、中華台北、中華民國等)都不為現實中國可接受的。

 因此,既然中國已設定台灣問題是零和遊戲,台灣政府若取巧地以躬屈膝換取中國一時的臉色,台灣人民是萬萬不能接受。

 另一方面,中國的人權狀況與政治自由度,自習近平上台以來,持續被緊縮。其國內的異議份子、維權律師、新聞與文化工作者,不斷在人身自由與安全方面受到侵害。加上中國以反分裂法(2005.03.14)等國內法律,逕自謊稱台灣亦在其法權範圍內,以及中國在香港銅鑼灣書店案件中,竟然不顧國際慣例,從泰國綁回具有瑞典國籍的書店股東的舉動來看,李明哲身為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因此被中國綁架,無疑是中國恐懼台灣活躍的民間力量,會促成中國內部的政治生態改變,因此要以恐怖手段恫嚇台灣人,使台灣人不敢與中國民間社團往來、不敢有任何促進中國公民社會發展的行為。

 李明哲先生即使熟知中國的手段,仍然堅持捍衛普世價值的勇敢行為,值得台灣國人的高度肯定。反觀中國自稱大國崛起,卻毫無大國風範,只見中國輕諾寡信,極端自我中心,對於法律與協議都毫無尊重,稍不順其意便全盤毀約的國家,我人又怎能令人相信中國是個可以合作、可以信任、可以商談的國家?

 李明哲案明確的告訴我們,單方面的「維持現狀」、「不尋求對抗」,不會帶來和平與尊重,只會讓中國得寸進尺、軟土深掘。

 我們固然對被害者家屬感到同情與不捨,但我們更清楚的瞭解,若蔡政府一旦在李明哲案中讓步,中國必然食髓知味,故技重施,反而會從要脅進一步危及數十萬居留或經常出入中國的台灣人。

 要應對中國的卑劣行徑,蔡政府除了在立場上,應繼續堅持台灣與中國互不隸屬,中國法律無權管轄台灣,捍衛台灣得來不易的自由、人權價值外,由台灣內政來說,也應警覺中國在台灣各個領域扶植的代理人,意圖自內部影響台灣政局。

 在李明哲案中,這些代理人也未曾缺席。蔡政府除了正面抵擋中國的步步進逼之外,如何在法制面,建構起杜絕中國買辦的防衛網,也是刻不容緩的議題。

 在此,再次呼籲台灣人民,中國處於一黨獨大的獨裁專制的統治下,台灣人民切忌對中國政府的信任,台灣人民宜審慎與中國往來,尤其是到中國旅遊與經商投資。

 對於中國的每一次打壓、脅迫的妄圖,與其被動回應其劣行惡跡,蔡政府應該要採取積極的作為:不厭其煩地向國際嚴正聲明台灣人不屈服於中國野心的意志,加速在「台灣內政」上大量地實現正名,與推展住民自決的進程。

 諸如,廢止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改變台灣與中國為一國二區的國內法定位,解構中國國民黨假中國之名殖民台灣的史實,促進公投法制正常化等方式。

 我們要明確地讓中國知道,恫嚇、威嚇不會讓台灣低頭;面對中國的折辱,只會加速台灣人走自己的路的決心。

 

2017.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