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19日破天荒與農漁會自救會代表,針對「農業金融法」立法原則,展開協商,達成了諸多共識,如果21日雙方能夠順利簽署備忘錄,則南部五縣市將可以不參加二十三日的大遊行。 政院與農漁會自救會這項協商不僅順利達成「農業金融主管機關為農委會」、農民保險及失業救濟金等其他農民權益問題等六項共識,政院也將在近日內陸續送出「利多」,展現對農民的誠意與善意。 達成的六項共識如下: 一、農業金融主管機關確定為農委會的一元化原則; 二、農業(金庫)銀行為農業金融體系之母行,其功能為各農漁會信用部資金調節、農業資金融通及農業金融系統內查核、輔導、監督單位; 三、農業(金庫)銀行成立初期由農漁會與政府認股組成,農漁會可選擇現金投資或信用部作價投資。 四、為維護農漁會信用部轉存款安全,農業(金庫)銀行之監理及輔導,將參照日本農林中央金庫及現有國內銀行法相關標準規範; 五、為事權統一,農會法、漁會法及相關法規亦應併同農業金融法草案修正; 六、財政部與農委會應儘速擬具農業金融法草案報院,預期於立法院本會期送請審查。 至於農業金融法草案內容,主要包括:未來農業金融將採農漁會信用部與全國農業金庫二級制,並將信用部自農漁會分割,屆時信用部主任進用以及五百萬元以上的放貸,須由農業金庫同意;而為配合信用部合併,也將修改農漁會法,將信用部由會員制改成股金制。 自救會曾在會中建議未來成立的全國農業金庫,政府認股比率能達49%,政務委員胡勝正會後說明表示,政府目前初定20%,但未來比率可以伸縮,但不會超過49%。 自救會代表也建議暫緩召開全國農業金融會議,但行政院明確表示,將如期召開。預定本月30日召開的全國農業金融會議,議程已經出爐,主題包括農會信用部改革、農業金庫或銀行的組織方式與農漁會信用部改革的關係,以及金融改革與農業金融等。會議並將邀請日本前農業官員以及韓國前財政部長專題演講,介紹日、韓兩國的處理經驗。 代表台南縣的農漁會自救會委員莊轉心會後表示,政府若真誠回應農民,21日順利簽署昨日協商的備忘錄,23日的全國大遊行,南部五縣市可以不用參加。 (http//www.southnews.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