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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到搆陷的楊金海叛亂案


 國民黨政權對付政治思想犯慣常使用編造、栽贓、刑求等等手段,依照早就預設好的罪名套取自白羅織成罪,對於計劃以重罪或死刑處理的政治思想犯,則又利用特定證人搆陷或攀附關係來製造「著手實行」的假事實,草草率率地定罪。

 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七日,被以「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而判處無期徒刑的楊金海,就是這種搆陷、羅織模式下眾多受害者之一,他所遭遇的過程可以說是相當典型的。

 楊金海曾經擔任高雄縣油品商業同業公會首任理事長、高雄縣商會第九屆常務理事及第十屆理事長,是一九六○年代高雄縣的地方風雲人物,但是,因為他不願加入國民黨,國民黨政權就利用卑劣手段在高雄縣商會第十一屆改選時搶得控制權,楊金海也開始瀟灑地走上了反政府的民主運動之路。

 一九七二年他前往日本經商期間,經由日籍友人高橋豐的介紹,認識了『台灣獨立聯盟』日本本部中央委員黃有仁(即黃昭堂),兩人經過深入交談後,頗有相見恨晚之感。楊金海在返台之前,即由黃有仁擔任介紹人加入了『台獨聯盟』。

 返台後,楊金海開始積極推動台獨理念,經常跟吳溪泉、張連、劉世龍、顏明聖等幾位好友談論台獨與台灣前途等等的政治問題。

 他除了從事台獨理念的宣揚之外,更以無比的熱情投入支持民主人士的競選活動,每逢選舉就南北奔波助選。一九七五年中央民意代表增補選時,更出錢出力支持軍法學校畢業的顏明聖參選立法委員,楊金海並擔任他的競選總幹事。

 可惜,顏明聖在那次選舉以高票落選,據楊金海說,那年十二月二十日後,顏明聖帶著他的太太住進高雄圓山飯店靜養。但是,支持民主運動的高雄群眾不願接受國民黨主導下的選舉結果,一直聚集在競選總部,因此,他便在率領數千名群眾走上街頭,進行了戒嚴期間規模最大的一次示威遊行。

 一九七六年,經過前一年不公平選舉挫敗後的黨外民主人士,開始祕密進行計劃以郭雨新為首的籌組政黨行動,楊金海擔任南部地區的聯絡人。

 一九七六年的五月下旬,楊金海將包括余登發、謝掙強等等多位地方著名人士完成簽名的發起人名冊,交給準備北上的顏明聖,請他順便交給郭雨新,沒想到一週之後,楊金海竟然遭到特務的逮捕。

 被補的最初兩個月,特務對他用盡了各種殘酷的刑求,強迫他必須承認「祕密組織叛亂團體」,以及計劃進行以下的「陰謀」:

 「一、偽造台幣,利用詐欺集團製造倒風,擾亂金融;

 二、利用竊盜贓車,撞殺交通警察,使之無法破案,助長黑社會勢力;

 三、雇用竊盜電線、油料集團,分布全省電源及油管處,敷設炸藥,在同一時間內一舉全面爆破;

 四、以重賞求取勇夫,組織小組,製造恐怖事件,影響人心。」

 這些荒唐得令人難以置信的「陰謀計劃」,其實是特務假借一位已經因車禍死亡的同案涉嫌人張連名義編造的,特務聲稱另一位涉嫌人劉春林曾經參加他們的密謀會議,劉春林不但在所謂的自白中言之鑿鑿,而且讓調查局從他家中「搜走」這份「陰謀計劃」的「原件」。

 還有令楊金海更意想不到的,這位跟他認識不久,當時在台電高雄中島變電所擔任主任的劉春林,在案發之前,曾經千方百計邀請他到中島變電所參觀,劉春林要他在入口警衛處的簽名簿上簽名,然後,被帶著在變電所內隨意繞了一圈。這件事後來竟然變成了「計劃爆炸變電所,事前堪察地形」的證據。

 他被以懲治叛亂條例「二條一」提起公訴,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宣判,他因「著手實行」而判處無期徒刑,同案被補的顏明聖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聲請覆判仍維持原判。

 由於他曾遭受殘酷刑求,在監禁期間又多次進行絕食抗議,以致十二指腸潰瘍的痼疾復發,竟至造成嚴重出血,經過一再申請,才在一九八二年八月十六日被送至台東的陸軍八三二醫院急救,病情稍微穩定的時候,他就在十一月八日從戒護病房脫逃。

 國防部立即下令通緝,將他與槍擊要犯並列,要求務必緝捕到案,後來為了加速緝捕,還懸賞五十萬元,警察如能捕獲楊金海都可獲得破格連升兩級。

 他前後逃亡了兩個多月,一九八三年一月十六日,在高雄火車站附近一輛發動準備開往台北的野雞車上被捕。回籠後的楊金海成為國際特赦組織重點救援的對象,直到一九八三年三月才獲得保釋在外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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