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第七輯目錄  1

『台灣民主自治同盟』李奕定案


 國民黨政權在二二八事變中殘殺數以萬計的台灣人,在五○年代漫長的白色恐怖時期裡,則也有無數的大陸來台人士遭到迫害,特務為國民黨政權剷除異己一點都不眨眼,更不需花費太多精神搜集罪證,因此,有數不盡的大陸籍菁英都被羅織成冤案。

 一九五○年七月二十一日,由台灣省保安司令部判決的李奕定等九人叛亂案,就是這類冤案之一。在該案中雖然沒有人被槍決,只有五人各判十年徒刑,但是,實在令人分不清應該慶幸還是悲哀。

 李奕定等人是在一九五○年三月間遭到逮捕,理由是懷疑他們參加「叛亂組織」,意圖顛覆政府。跟其他的白色恐怖冤案一樣,他們遭到特務的嚴刑逼供,一塊白布硬是被特務編織的罪名染成黑布,然後打入呼天不應、叫地不靈的黑牢,十年青春年華就莫名其妙地成為一段空白。

 他們被捕之前,正是蔣介石因國民政府內部鬥爭而宣布下野不久,當時在國民黨內最具軍事實力的陳誠被蔣介石派來台灣,以軍事強人的身分接管文人魏道明所主持的台灣省政府,從此立下由軍人出任台灣省政府主席的惡例。

 陳誠肩負著為蔣介石鋪好內戰失敗的退路的重大任務,因此,他將國民黨在中國慘敗於中國共產黨的陰影也帶到了台灣,開始恐共、肅清共諜的政策。

 李奕定原本只是一個單純的讀書人,他在一九四七年夏天從中國的大同大學畢業後,看到中國的亂局,憂心中國前途之餘,曾經與同學葉戢國、薛國屏等五人組織了『烏托邦讀書會』,透過互相討論、交換意見等方式,編織一些年輕人對於未來中國的烏托邦憧憬。

 後來,他實在疲於躲避戰亂的流亡生活,聽說很多人都逃到台灣,不但沒有戰亂,而且容易找職業、生活安定,於是,一九四八年二月,他便跟幾位同學一起坐船來到台灣,很快就受聘到台中師範學校擔任教職。

 青年的李弈定溫文儒雅,教學認真,他在台中師範所教的國文課,頗受學生歡迎。因為年輕,所以能和學生打成一片,學生組織的藝文性社團都會請他指導,連當時校內組織的『音專歌謠會』也請他參加,幾位思想較為先進的老師更邀請他成立了一個『自由主義聯盟』。

 像他這樣受歡迎又活躍的老師,在陳誠開始肅清匪諜、鼓勵檢舉的時候,竟然成為貪圖獎金的『抓耙子』(為特務提供情報整人的小人)檢舉的對象。

 特務把『自由主義聯盟』當作是『民主自治同盟』的外圍組織,而『民主自治同盟』又是特務機關用來製造白色恐怖罪名的『匪偽組織』,於是,李弈定等人順理成章地變成從事叛亂組織的潛伏份子。後來,特務更將他們的組織說成是『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與李奕定同時被捕的,還有黃榮雄、曹開、李獻文、曹乙集、黃伯和、張伍典、陳雲鼎、郭九森等八人。其中,曹開、李獻文、曹乙集、黃伯和等人都是台中師範的學生,黃榮雄雖非台中師範學生,但與曹開相識;張伍典、陳雲鼎、郭九森等三人則非學生。

 他們被關在保安司令部進行長達四個月的偵訊期間,特務始終無法從他們口中問出任何具體的叛亂罪證,只好在他們彼此的關係之間反反覆覆地打轉,羅織搆陷的線索。

 根據判決書上的『犯罪事實』指出,黃榮雄於一九四九年夏經曹開介紹,提出自傳加入『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候補盟員,接受李獻文指揮;曹開經曹乙集介紹加入,又介紹黃榮雄參加,接受同黨江森榮的指揮;李獻文、曹乙集則經楊田隙介紹加入之後,又介紹曹開參加;黃伯和卻是經林如松介紹加入。特務認為這種關係環節即可坐實他們罪證。

 其實,在該案中被提到的,李獻文、江森榮、楊田隙、林如松等人都是與案情無關的人。

 他們被指控的犯罪事實,都是「研究關於協助匪軍登陸之五項工作,及閱讀《綜合》《資本論》等反動書籍」,以便為中共攻台內應作準備。李弈定比其他人多出一項罪名,就是曾經在校內「作不滿政府之演講」。

 張伍典、陳雲鼎、郭九森等三人沒有參加組織,但因曾經出席一次在黃伯和家中的聚會,而被台中縣警察局逮捕。

 台灣省保安司令部的軍法處所作的判決是:李奕定等六人,都因共同參加叛亂組織,各處有期徒刑十年。張伍典、陳雲鼎、郭九森等無罪。

 李弈定刑滿出獄度過二年的無業生活後,才到高雄七中(現在的鼓山國中)擔任國文老師,課餘經常以寓言體撰寫嘲諷時政的文章(曾經自費出版「寓言的寓言」),頗受歡迎,但對學生的社團活動則堅守避而遠之的態度。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