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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藝林超級匪諜案槍決18人


 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國民黨蔣政權的國防部宣布偵破了一個超級大匪諜案,逮捕的『大小匪諜』共達一百零六人,隔天(二十九日)即將其中的十八人一齊槍決。

 這個案子謂之為超級,是因為國防部認定它是『共匪中央社會部潛台間諜機構』,而『中央社會部』是中共當時的特務機關總樞紐,派遣潛伏台灣的間諜又是高級幹部,直屬於中共中央。

 國防部宣稱:「這一行動無異對人體內部的毒菌作了一次殲滅性的血清注射。」不過,國民黨蔣政權為了殲滅毒菌,下令調查局和台灣省保安司令部聯手偵辦該案,手筆之大非常少見。

 兩個單位既合作又競爭,基於爭權與業績的評比,搞得風聲鶴唳,牽連甚廣,也使真假錯冤案全部混淆不分,在當時的台灣社會散布了諜影幢幢的恐慌氣氛,跟現在放任諜影到處飛的情形,簡直是截然不同的景象。

 根據國防部的資料,一九四八年,中共決定「在台灣建立一個由匪黨中央直接領導的間諜組織,以加強展開台灣的地下活動,並監視謝雪紅等匪幫組織,及匪黨各分局、各軍區派至台灣的間諜人員」,所以,由中共中央社會部長李克農親自嚴格挑選于非、蕭明華兩位高級幹部潛入台灣。

 資料顯示,于、蕭二人於一九四八年九、十兩月先後以假夫妻身分來到台灣,分別擔任國語日報編輯與省立師範學院助教,接著即以『台灣青年解放同盟』、『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的名義,祕密展開活動。

 于非另在台灣省社會處主辦的實用心理學講習班擔任講師,這個講習班在國防部資料中也成為『匪偽外圍組織』,被于非利用來「廣泛吸收份子,逐漸滲透發展」。

 在蔣政權兩個特務機關的努力衝業績的情況下,于、蕭兩人似乎成了超人,竟然能以前後不到二年的時間,滲透到下列的機關:國防部、空軍總部、台灣省政府教育部、農林廳、建設廳、社會處、警務處、警察學校、台北市及高雄市的警察局、合作事業管理處、鐵路局、公賣局、工礦公司、水泥公司、紙業公司、氧氣公司、東部防守司令部、東南幹訓團政幹班、高雄聯檢處、台北電信局、台灣大學、國防醫學院、師範學院及國語日報等等。

 牽涉這麼廣泛的大規模間諜組織,國防部稱之為『衛星密布、掩護周密、多邊形亂麻式的組織』, 所從事的是「竊取國防機密,軍需工業設備、戰略物資儲備情形,防空設施、港口要塞、沿海港灣、兵力部署、防衛作戰計劃,以及氣候水流等有關戰略政略情報」。

 蔣政權特務機關取得的各嫌疑犯自白書指出,該間諜組織處理如此龐雜情報的方式,是「密送中共中央社會部香港聯絡站,及天津馬場道安樂村交通總站轉送北平」。

 其具體陰謀則是:企圖「在台灣東部山地建立非法武裝,策應攻台登陸的準備,設立印製偽鈔機關,破壞政府財經政策,勸誘陸海空軍官員進行所謂起義部署」等等叛亂罪行。

 于非是該案的第一領導人,他在台灣的時間其實並不久,一九五○年四月,調查局接獲情報說台北縣新店文山中學發現反動刊物,展開追查的時候,他就逃回中國了。從此,出現了所謂的第二領導人:國防部第三廳中校參謀蘇藝林,該案最後也以他為『案頭』。

 據說,蘇藝林從國防部作戰處弄了一些被認定為『軍事情報』資料,由國防部自行偵辦後移送,國民黨蔣政權決定礦大調查而發展成粽串式的大案。該案受牽連人數最多的是學校和警察兩個系統,其中,光是台大就有一個所謂的『中心小組』,在國防醫學院也有兩線的學運系統,案情中還包括派遣學生潛入美國大使館工作的驚人情節。

 國防部在一九五○年五月逮捕蘇藝林後,經過長達一年的偵辦,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宣布偵破,並擴大舉行記者會,散發一大堆資料廣為宣傳,連國際著名媒體都作了詳細報導。蘇藝林等十八名被判處死刑者(其中有兩名女性)在二十九日執行槍決。

 其餘八十多位涉案者,則被另外分案處刑,每一案都有不少人遭槍決,因此,概略的估算,全案槍決的人數應該不下於三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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