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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可誘民入罪》被入罪


 《政府不可誘民入罪》是一篇社論文章,刊登於『自由中國』半月刊第四卷第十一期。為了這篇社論,『自由中國』遭到特務監視,一位編輯被捕,著名學者胡適辭去該刊發行人職務,該刊實際負責人雷震也險些提早了九年遭整肅入獄。

 這一期的『自由中國』是在一九五一年六月一日出刊,發行到市面上才三天,也就是一九五一年的今天(六月四日)一大早,國民黨政權的特務就闖進該刊辦公室,逮捕了一位編輯,並且留下三個特務嚴密監視該刊。

 惹禍的社論《政府不可誘民入罪》,是針對當年特務機關派人裝成放高利貸者或倒賣外匯者,引人上鉤,再以『擾亂金融罪』逮捕,展開雷厲風行的取締地下錢莊任務,提出批評,譴責國民黨政權無異於是在「誘民入罪」。

 社論中舉出一件有計劃而大規模的誘人入罪的金融案。在那一年的三月間,有人在土地銀行開了一個戶頭,申請開立本票,然後利用這種本票作抵押,到處以高利率向人借款,等到借貸成交之際,保安司令部特務就會出現當場逮捕;案件共有五件,逮捕了二十多人。

 其中的破綻,是開立本票的金額高達當年新台幣一百七十萬元,什麼人會把這麼大筆錢存進銀行,向銀行取得本票後,再倒貼高於銀行利息數倍的高利率向人貼現?後來經過證實,這些案子都是保安司令部特務製造的。

 原來,國民黨政權訂定破獲金融案件提付獎金辦法規定,告密人可以得到全部案款百分之三十的獎金,承辦單位則可得百分之三十五,也就是說,兩項獎金如由一個機關得到,按規定可以截留的『贓款』即高達百分之六十五。

 社論發表後,立刻引起軒然大波,替蔣經國掌管特務系統的保安司令部副司令彭孟緝「上奏」蔣介石和陳誠,說『自由中國』這篇文章破壞台灣的金融管制。接著,就在六月四日這一天派大批特務衝進『自由中國』辦公室抓人。

 時任台灣省主席兼保安司令部司令的吳國楨,當天上午曾下令彭孟緝放人及撤銷監視行動。但是,彭孟緝卻拖延不執行,一直到下午才不甘願地放人,撤銷室內的監視,仍保留室外的監視。

 彭孟緝從此與雷震結上了樑子,不但親自打電話給雷震,聲稱要和雷震「算帳」、「決不放鬆」,更在國民黨高層官員的圈子裡,四處揚言,說雷震侮辱了保安司令部,絕不與他善罷干休。蓄意要將事件擴大。

 雷震當時具有萬年國民大會代表及總統府國策顧問的身分,彭孟緝仗恃被蔣家父子的虎威,絲毫不留情地跟他幹上了。雷震找了好幾位黨政要人商量,多數人都認為社論所說雖是事實,但犯不著和彭孟緝這類人正面衝突。其中,王世杰建議他再發一篇文章,從正面加以平衡一下。國民黨主管宣傳的陶希聖也贊同王世杰的看法。

 雷震只好遵照他們的意思寫了一篇《再論經濟管制》的社論,交給陶希聖事先審閱,沒想到陶把原文不卑不亢的基調改為賠禮道歉式的語氣,並添加了很多無聊詞語。修改過的社論在隔期的『自由中國』刊出,算是向保安司令部「賠禮道歉」。

 但是,風波並未就此結束。『自由中國』的發行人胡適在美國看了前後兩期的『自由中國』之後,寫了一封信給雷震,對於『自由中國』受了外利壓迫被逼刊出賠禮道歉的文章,非常生氣,宣布辭去『發行人』的銜名,表示他「對於這種軍事機關干涉言論自由的抗議」。

 雷震把胡適這封信原文刊在『自由中國』,結果,再度惹起彭孟緝的怒火,以彭孟緝、陶希聖兩人為首竟然召集黨、軍、特要員共九人,對雷震進行了一次嚴厲的『公審大會』。彭孟緝誣指雷震有套匯嫌疑,同一天下午由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發出傳票傳訊他,但他拒絕出庭。

 這次事件,最後是由陳誠設法勸說彭孟緝適可而止,同時親自寫了一封信給胡適,刊登在『自由中國』上,藉以平衡了胡適的說法,才使整整鬧了三個月的風波告一段落。不過,特務從此即對『自由中國』進行長期監視,九年之後,雷震仍然遭到蔣介石的整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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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檔案是由邱國禎在1998年花費一年時間蒐集資料所寫成,並逐日刊登於民眾日報,總計近280篇,總字數約50萬字,最近騰出時間重新整理,擬覓出版社結集付梓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