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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青年推動『獨立自治』


 嘉義在二二八事變中曾經歷過一場慘烈的戰鬥,很多青年組成的民兵圍攻嘉義機場,遭遇嚴重死傷,有一部份青年當時雖逃過蔣軍的撲殺,不過,他們仍持續反抗國民黨的行動,事隔數年後還是犧牲了。

 一九五二年的五月十五日遭到國民黨破獲,最後被槍決的洪養、蔡賠川、張守仁等人,就是屬於這一類的青年。

 洪養等人在二二八事變期間都不但曾經參與嘉義的革命行動,而且親身體會了蔣政權官吏貪污腐化及強取豪奪的惡形惡狀,以及蔣軍的殘暴無情。

 事變後,因為蔣軍在隨後的清鄉行動中濫捕濫殺的行動變本加厲,他們只好到處藏匿保命,此期間,儘管蔣政權曾經發出所謂『自新』的喊話,但他們對蔣政權已經完全失望,同時自認反暴政的行為並沒有不對,毋需自新。

 他們前後逃亡了半年,等蔣政權處理二二八問題告一段落之後,才返回嘉義。他們重新聚會時,對於在蔣政權統治下的台灣前途深感憂慮, 於是,又召集了陳森沂、李榮宗等人,在一九四八年組成了『前鋒青年會』。

 經過幾次會商,他們認為必須擴大組織,便推舉洪養為會長,並分配任務,由設組織、宣傳、活動、總務等部門,分由蔡賠川、張守仁、李榮宗擔任。

 接著,他們一方面設法吸收成員及尋覓武器,一方面透過散發傳單的方式,希望喚起台灣人民的覺醒。

 在尋覓武器方面,根據特務的資料指出,「潘茂盛於同年八、九月間,經洪養介紹認識姚壽春,即受託介紹楊溪祥出賣短槍一枝,並由楊溪祥轉介向林麗鋒買得短槍一枝。蔡萬全由潘茂盛介紹認識洪養、姚壽春,曾受託購買槍枝,以圖進行武裝叛亂」。

 在宣傳方面,則由洪養草擬了一份《告台灣同胞書》,呼籲台灣同胞認清國民黨蔣政權的真面目,勇敢站起來,以『不合作、不繳稅、非暴力』的反抗方式進行抗爭。

 這份傳單由洪養以真實名字具名,油印了數千份,成功的散發出去,結果,驚動了特務機關,下令警察循線緝捕洪養,在風聲鶴唳之下,所有成員又開始了逃亡的生涯,『前鋒青年會』也停止了運作,成為短命的革命組織。

 一九四八年八、九月間,洪養在嘉義市義興旅社內擦槍時,被查察戶口的警察發覺有異,準備通報派出所進行圍捕之際,洪洪棄槍潛離嘉義,前往台北,隱名埋姓藏了四年。

 其他成員分頭逃亡了一年多,因為發現自己並未遭通緝,都各自回到嘉義默默營生,萬萬沒想到經過二、三年的平安無事,卻因洪養被捕供出他們的名字,而一一遭到逮捕。

 原來,警方已經充分掌握了洪養的背景,並且取得他的照片,發佈圖文並茂的全島性通緝令。台北警方在一九五二年三月間發覺他的行蹤可疑,臉上特徵又與通緝照片上的相似,於是,暗中追蹤,在一個多月後循線將他逮捕。

 同年的五月初起,蔡賠川等人突然一個一個被逮捕,到了一九五二年五月十五日,五名成員及四名曾經與他們接觸的人總共九人,全部被移送台北刑警總隊,他們在遭受嚴刑逼供下,才被特務告知洪養招供的緣由。

 特務指控他們的罪名包括:「利用親友同學關係,勸誘加入,以建立地下武裝力量,及陰謀進行台灣獨立自治運動」,以及「油印反動文告,準備散發。並收購槍彈,當組織建立後,即與日本特攻人員聯絡,請求經濟支援」。

 他們在刑警總隊作成自白書後,即被移送保安司令部,又遭受一次刑求,軍法處根據自白書在一九五三年一月二十六日完成祕密判決,洪養、蔡賠川、張守仁等三人因為曾經參與二二八事變武裝革命行動,又為在自首期間出面自新,被判處死刑,三天後,即綁赴刑場槍決。

 至於其他的涉案者,林麗鋒、陳森沂、李榮宗等三人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潘茂盛、楊溪祥二人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蔡萬全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他們都是在判刑後一個多月才接到判決書,根本連提出覆判的機會都遭到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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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檔案是由邱國禎在1998年花費一年時間蒐集資料所寫成,並逐日刊登於民眾日報,總計近280篇,總字數約50萬字,最近騰出時間重新整理,擬覓出版社結集付梓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