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董事長陳蘭杲以被稱為「台灣最會借錢的人」,而洋洋自得,事實上,他應被改稱為「使台電萬劫不復的人」,才正確。
由於陳蘭杲到處舉債,臺電的外債現已累積達一千四百多億元,以致陷入完全被牽著鼻子走的地步,尤其是核能電廠的興建計畫方面,更毫無疑問地任人擺佈,比許多第三世界國家還不如。
我們可以從臺電的外債中發現,在一千四百多億之中,美國進出口銀行佔了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多達十億零六十九萬美元;此外,該銀行還提供財務擔保,如再加上美援借款,實際上,台電外債直接和間接的超過百分之六十以上與美國有關。
根據台電提出的核四廠舉借資金計畫,其中的外債部份,美國進出口銀行便佔了百分之五十五,這僅是直接貸款而已,因此,在核四廠計畫中,與美國有關的部份可能更高達百分之七十五左右。
進一步來看,美國進出口銀行對外進行國際授信活動,在政治意義上,其實是在促進、維護美國外交政策目標,它與美國西屋公司交互運用,由西屋提供並執行核電計畫,正如螃蟹的兩螫,緊緊地掐住了台電的脖子。
過去三個核能電廠的反應器及發電機,都分別是由奇異(通用電氣)公司及西屋公司所包辦,如核一、二廠的反應器是由奇異承製,發電機是由西屋獲得承製權;核三廠則是奇異包發電機、西屋包反應器;設計方面首由依白斯公司獨攬,繼由貝泰公司。不管是奇異、西屋或依白斯、貝泰,其交易的基本型態都是一樣的。
為了探討這個問題,我們可以看看發生在菲律賓的一個例子。
一九七四年,菲律賓和美國西屋公司進行兩座反應爐的交易,美國國務院透過美國進出口銀行對菲提供了最優惠的貸款,由美國進出口銀行與西屋公司配合,共同編造了拙劣的財政計畫,以及能源經濟、安全、工程等方面的評估。另方面,西屋公司既未提出詳細的規格報告,便開出估價單,兩座六百萬玨的反應爐只開價五億美元。
在這樁交易中,美國使用了經濟與政治上的壓力,同時很明顯地,他們也採取極不誠實的手段,前述所謂的計畫與評估,其實都是虛假的,因為進出口銀行和西屋公司的聯手作業,並未真正做過任何調查、檢討與研究,一切只是以達成促銷核電廠的唯一目的,能源成本估計是相反的,核電廠廠址安全性問題沒有經過合格的管制機構的檢討,至於負責設計的美國公司也幾乎等於是促銷公司;菲律賓的這兩座反應爐,就這樣由美國自編、自導、自演地成為定案。
臺灣的核能電廠興建計畫,何嘗不是循著同樣的模式產生出來的?一樣的美國進出口銀行,一樣的美國製造公司,一樣的美國設計公司,每一座核子反應爐無不都是如此一貫作業下的產物。
西屋公司按著他們所擬定的流程表,在很便宜的報價下很快地與菲律賓政府簽訂合約後,隔沒多久,便提出調整價格的要求,由開價時的五億美元一增而為十二億美元;再隔一年,第二次提高價格為十六億美元,菲律賓頓時變成砧上肉,任憑美國的宰割。
回頭看看臺灣的情形,由核一廠到核三廠,那一個廠的投資總額不是以三級跳的方式一再追加預算?即使尚未打下任何一根鋼筋的核四廠,也已做好類似的預備姿態,不久前,陳蘭杲不是充滿威脅地提出延遲一年就要增加多少成本之類的警告嗎?
一九七五年二月十二日的《紐約時報》報導,對於菲律賓核能電廠的漲價問題,美國進出口銀行主席歐凱西如此表示:「如果西屋開價過高,菲律賓也必須支付﹔他們必須自己去防止受騙,我們不能也無法替他們做主張」,臺灣不也是像菲律賓一樣地乖乖的「必須」支付過高的價格嗎?報載臺電公司在面對反對的詰問時,更且恬不知恥地說:「即使貴,也貴不到那裡。」
還有更齷齪的內幕。一位菲律賓高級官員識破了整個陰謀而提出警告,但是,不久便遭到馬可仕的革職,馬可仕政權為了擔心夜長夢多,曾經迫不及待地下達了一道不許興建計畫稍事拖延的指令,而最暖昧的,就是當時的美國駐菲大使自始至終都介入在整個計畫的推動當中。
我們的主管官僚所表現的情狀,實際與馬可仕政權的模樣,簡直毫無二致。同時,有充分的證據足以證明美國派駐臺灣的代表,毫不避諱地在操縱臺灣的核能電廠計畫。
美國核能電廠製造工業,自一九七六年即已陷入瀕臨崩潰的危機,西屋公司尤其因為在核能市場投入過鉅的資金而岌岌可危,這並非完全導因於稍後不久發生的三哩島事件,其中還由於少為人知的前列所述的諸種因素,並且不只限於西屋,奇異公司也是如此,因此,我們可以瞭解美國何以要使出帝國強勢支持核電出口政策,而臺電陳蘭杲在讚嘆臺灣核電第七、八號機救了美國核電工業之餘,可曾細想臺灣住民的命運卻因而任人擺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