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遠哲昨天發表勸陳總統「自動請辭」的公開信,無異在紛擾的台灣政壇再度引起風暴。
2004年後,陳總統與李遠哲的關係早已疏離,李遠哲離開中研院後,等於擺脫陳總統給予的包袱。從陳總統發佈本屆APEC領袖會議由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代表台灣出席一事,可知李遠哲早在七月前,已經表態拒絕再參與APEC。如今李遠哲於歐洲發表「阿扁應自動請辭」的公開信,兩人關係脈絡可尋,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最好笑的,是中國黨過去在李遠哲挺陳水扁時,大罵李遠哲泯滅學術良知,學者干政。現在李遠哲不挺扁了,還公開說出中國黨愛聽的話。中國黨上下如拾獲至寶,開始供奉李遠哲為其神主牌,還說泛綠的神主牌林義雄也要出來開槍。李遠哲一席話讓中國黨上下神魂顛倒,其醜八怪心態比豬都還不如,還樂得人仰馬翻。
李遠哲想發表什麼高論,是他個人的自由,本人無可評論(建議大家不要罵他,這會有反效果)。但請在批評陳總統的同時,也想一下,有一個政黨一路走來始終貪腐如一。這個黨即便被台灣人民唾棄兩次,還有滿坑滿谷的不義黨產藏在私人金庫裡頭,這個黨人人說起反貪腐頭頭是道,有嘴罵別人,卻從沒良心檢討自己。
李先生你為什麼不去質疑這個黨的主席?陳總統真的貪污嗎?陳總統需要為一件申報程序有瑕疵的案件受高道德標準制裁嗎?
台灣現在至少是民主法治國家,憲法明文保障的是總統的職位,就是因為總統職位非一般公務員可比擬,豈能隨輿論撻伐審判,就隨隨便便下台。何況總統任期內非關內亂、外患責任下台,影響社會動盪劇烈,茲事體大。國務機要費是否涉及貪瀆,依現有司法體制可以做最後仲裁判決,任何人實不宜急著代為宣判。
法治國家的法律講求程序正義。您論定總統應為國家、政黨大我,捨棄小我時,是否已經將單純的司法案件,訴諸個人主觀情緒認定。若開此例,對以後繼任總統是否比照辦理,那置憲法與法律於何處?我們希望的是在司法程序走完弄清楚後,才來做決定。而不是因為輿論一片撻伐,就要被迫做決定。
陳總統多次表白,個人去留微不足道,若不是為了這個苦難的國家與人民,何需多次忍受媒體、在野黨的羞辱。李先生你是國家科學工作的巨擘領導者,身為領導者,承受社會的期待與責任無比巨大。請你將心比心,體會小市民不希望國家動盪的想法,讓陳總統走完司法程序,再來批判。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6.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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